我院从2008年度起实施医疗保险管理责任制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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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99下午,我院在岭南楼26楼海珠厅举行了2008社保年度医疗保险管理责任书签署仪式。广州市医保中心张秋红主任、我院沈慧勇院长、黄健副院长和各职能科室、临床科室的代表参加了签字仪式。这是中山大学第一家签署责任书的医院。

   仪式开始前,沈慧勇院长作了重要讲话,沈院长在讲话中说,随着今年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实施,医疗保险进入了千家万户。作为广州市社会保险定点医院,我们有责任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医疗保险政策、规范医疗保险服务和管理行为、为广大参保病人提高优质的医疗服务。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我院的医疗保险管理,明确并落实各级各类人员在医疗保险工作中的岗位职责,我院把各有关部门和人员为参保病人服务的职责提取出来,制定了一套系统的工作职责和相应的奖惩方案,以强化各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意识。

    沈慧勇院长还强调,由于各级医师是直接为参保病人提供医疗服务、直接实施医疗保险政策的群体,因此,我院把各级医师作为实施医疗保险管理责任制的重点,把本院的正式执业医师作为医疗保险责任医师,直接与医保管理部门签署责任书。医院还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奖罚。如果他们发生了各类违规行为,经查证属实的,视情节轻重,分别给予警告、通报批评、暂停医疗保险责任医师资格,直至取消医疗保险责任医师资格。

仪式上,首先由沈慧勇院长与分管医疗的黄健副院长签责任书,接着由黄健副院长与相关职能科室主任签责任书,再由医保办主任与临床专科主任、药剂科主任和责任医师签责任书,最后由护理部主任与各科护长签责任书。我院通过实施逐级向上负责,由院长总负责的医疗保险管理责任制,逐级承诺,最终向广大参保病人作出承诺。

在仪式后,广州市医保中心张秋红主任高度肯定了我院在新年度所做的工作,认为我院执行医疗保险政策准、服务措施实、服务效果好,希望我院不断发展和进步。

   我院将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完善和细化医疗保险管理责任制,尽最大努力全方位地为参保病人提供优质服务,合理诊治,积极调控医疗费用,维护参保病人的合法权益,构建和谐的医保患关系,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医保办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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